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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股本金额和创办成员的人数是否有任何规定?

作者: 香港友孚会计事务所 点击次数:645【打印此页】  【关闭

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股本金额和创办成员的人数是否有任何规定?
 
答.  《公司条例》并未就有限公司的名义股本订定最低金额。在香港成立一间股份有限公司,须最少有一名创办成员,而每名创办成员须持有的股份数量最少为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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