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孚会计专业从事香港公司注册,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深圳注册香港公司,注册离岸公司,如需注册香港公司,香港银行开户,咨询电话:021-68880235

专业注册香港公司,塞浦路斯银行开户,如需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请联系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 >

我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经常不在香港,当成立一间香港公司后,我们是否可以授权一位原代理公司代为处理公司业务及文件的签收?如何做呢?

作者: 香港友孚会计事务所 点击次数:701【打印此页】  【关闭

我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经常不在香港,当成立一间香港公司后,我们是否可以授权一位原代理公司代为处理公司业务及文件的签收?如何做呢?


答:首先股东和董事在不在香港是与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运作是没有关系的。一间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任何人只要得到一个有效的授权,就可以代表公司去做任何事情的。不过要记住遵守香港公司法的法例。

专业注册香港公司,塞浦路斯银行开户,如需注册香港公司-塞浦路斯银行开户,请联系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

Share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