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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债一千万,想用资不抵债去做清盘,已经申请了一个星期,想问下,是否可以用我原来的公司名称来开另外一间公司呢?

作者: 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注册离岸公司|上海注册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公司-香港友孚会计 咨询热线 4006-575-121 点击次数:791【打印此页】  【关闭

我欠债一千万,想用资不抵债去做清盘,已经申请了一个星期,想问下,是否可以用我原来的公司名称来开另外一间公司呢?


答:同一个注册地是不可以的。一间公司当你申请资不抵债下清盘,不是今日申请就今日结束的,你起码需要年半到几年时间,你整个程序是要受到很多部门的监管,除了我们做你的清盘官,整个过程都需要整年时间了,然后透过破产管理局,去看一下你是否会公司本身是有钱但是没有拿出来偿还给债主,令到债主不公平,所以这个公司名会一直保留,直到法庭颁布解体,这个名字才可以给别人用的。

你可以去英国或者岛屿注册,这点我们是可以帮你,只要查名通过就可以了,具体联系香港友孚会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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