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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利丰海外利得免税案的最新判决及法理分析

作者: 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注册离岸公司|上海注册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公司-香港友孚会计 咨询热线 4006-575-121 点击次数:1177【打印此页】  【关闭

利 丰 一 案 的 判 决

 

问 (1)  :  

利 丰 ( 贸 易 ) 有 限 公 司 (「 利 丰 」) 经 营 什 么 业 务 ?
      


答 (1)  :  

利 丰 向 客 户 包 括 海 外 的 进 口 商 、 百 货 公 司 、 连 锁 店 及 专 门 店 提 供 服 务 。 这 些 客 户 通 常 按 所 供 应 货 物 的 离 岸 价 值 的 6 % 支 付 利 丰 。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裁 定 利 丰 是 “ 佣 金 代 理 人 ” , 并 驳 回 利 丰 是 经 营 “ 供 应 链 管 理 业 务 ” 的 提 议 。

 

问 (2)  :  
本 案 的 争 议 是 什 么 ?
      


答 (2)  :  
第 一 个 争 议 是 利 丰 来 自 香 港 、 内 地 及 澳 门 以 外 供 应 商 的 货 物 的 利 润 是 否 源 于 海 外 , 因 此 不 需 缴 付 利 得 税 。 第 二 个 争 议 是 利 丰 从 得 自 香 港 的 利 润 所 支 付 给 它 在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注 册 的 控 股 公 司 的 销 售 佣 金 是 否 属 税 务 条 例 第 61 条 及 第 61A 条 反 避 税 条 文 所 针 对 的 扣 除 。

 

问 (3)  :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如 何 决 定 上 述 问 (2) 的 争 议 ?
      


答 (3)  :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裁 定 利 丰 就 第 一 个 争 议 上 诉 成 立 , 而 税 务 局 局 长 就 第 二 个 争 议 得 直 。 双 方 以 呈 述 案 件 方 式 对 委 员 会 的 决 定 提 出 上 诉 。 各 方 同 意 在 退 回 若 干 事 项 予 委 员 会 期 间 , 法 庭 延 缓 处 理 第 二 个 争 议 。 第 二 个 争 议 现 仍 未 获 解 决 。

 

问 (4)  :  原 讼 法 庭 的 判 决 是 什 么 ?
      


答 (4)  :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有 证 据 得 出 利 丰 的 佣 金 是 于 海 外 采 购 关 联 公 司 执 行 它 指 令 的 地 方 所 赚 取 的 结 论 。 而 委 员 会 的 结 论 与 那 真 正 的 和 唯 一 合 理 的 结 论 并 不 相 矛 盾 。 委 员 会 不 依 据 海 外 采 购 关 联 公 司 和 利 丰 的 活 动 去 分 配 6 % 的 佣 金 并 非 不 正 确 。 也 不 能 说 委 员 会 的 做 法 不 合 理 或 它 的 结 论 是 没 有 证 据 支 持 的 。

 

问 (5)  :  上 诉 法 庭 的 判 决 是 什 么 ?
      


答 (5)  :  

原 讼 法 庭 的 判 决 是 有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所 找 到 的 事 实 证 明 是 正 确 的 。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不 应 被 指 责 没 有 处 理 税 务 局 局 长 在 上 诉 法 庭 所 提 出 的 论 据 。 委 员 会 延 缓 颁 布 决 定 书 并 没 有 导 致 决 定 不 稳 当 。 本 案 没 有 依 据 可 将 案 件 退 回 委 员 会 以 找 出 补 加 的 事 实 。

 

问 (6)  :  

法 庭 有 没 有 考 虑 到 本 案 整 体 的 事 实 ?
      


答 (6)  :  
不 , 法 庭 没 有 机 会 去 考 虑 本 案 整 体 的 事 实 。 税 务 局 局 长 的 辩 护 律 师 试 图 依 据 哈 佛 商 业 评 论 的 报 告 以 证 明 在 标 准 代 理 合 约 内 的 一 些 活 动 是 在 香 港 履 行 的 。 但 由 于 这 点 并 没 有 在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面 前 提 出 , 上 诉 法 庭 裁 定 不 应 该 将 事 件 退 回 委 员 会 使 税 务 局 局 长 可 提 出 这 新 的 论 点 , 而 这 点 或 许 需 要 更 多 的 证 据 。

 

问 (7)  :  
为 什 么 税 务 局 局 长 不 向 终 审 法 院 提 出 上 诉 ?
      


答 (7)  :  

上 诉 人 在 一 般 的 民 事 讼 案 可 依 据 香 港 终 审 法 院 条 例 第 22(1) 条 以 当 然 权 利 或 获 酌 情 许 可 向 终 审 法 院 提 出 上 诉 。 税 务 局 局 长 的 辩 护 律 师 认 为 能 否 以 当 然 权 利 取 得 上 诉 的 许 可 不 是 取 决 于 税 款 的 款 额 。 辩 护 律 师 亦 认 为 上 诉 法 庭 的 判 决 为 最 终 决 定 , 除 非 能 证 实 讼 案 所 涉 及 的 问 题 具 有 重 大 广 泛 的 或 关 乎 公 众 的 重 要 性 , 或 有 特 殊 情 况 , 以 致 须 行 使 酌 情 给 予 向 终 审 法 院 上 诉 的 许 可 。 税 务 局 局 长 考 虑 到 辩 护 律 师 的 意 见 后 决 定 不 提 出 上 诉 。

 

问 (8)  :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的 法 例 是 否 有 变 ?
      


答 (8)  :  

税 务 局 局 长 及 利 丰 没 有 质 疑 上 诉 法 庭 引 用 在 判 词 所 陈 述 的 相 关 法 律 原 则 。 上 诉 法 庭 只 不 过 再 确 认 那 概 括 指 导 原 则 , 即 查 明 纳 税 人 从 事 赚 取 有 关 利 润 的 活 动 和 纳 税 人 从 事 该 活 动 的 地 方 , 以 及 强 调 专 注 于 导 致 赚 取 利 润 的 有 效 因 由 , 并 与 先 前 发 生 或 附 带 的 活 动 分 开 考 虑 的 重 要 性 。 上 诉 法 庭 的 判 决 并 不 代 表 法 例 有 所 改 变 或 推 翻 了 任 何 司 法 案 例 。

 

问 (9)  :  
本 案 是 否 会 有 更 广 泛 的 应 用 范 围 ?
      


答 (9)  :  

上 诉 法 庭 只 不 过 引 用 已 确 立 的 法 律 原 则 于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所 找 到 的 事 实 上 。 由 于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的 法 例 没 有 改 变 , 以 及 本 案 是 按 本 身 的 事 实 而 作 出 的 决 定 , 本 判 决 不 会 被 广 泛 引 用 到 其 他 与 利 润 来 源 地 有 关 的 个 案 。

 

问 (10)  :  
本 局 会 否 改 变 有 关 对 采 购 与 代 理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利 润 的 评 税 惯 例 ?
      


答 (10)  :  

在 利 丰 一 案 中 , 没 有 新 的 或 改 变 了 的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的 法 律 。 根 据 终 审 法 院 在 Ngai Lik Electronics Co Ltd v CIR [2009] 5 HKLRD 334 的 判 决 , 在 香 港 的 采 购 与 代 理 活 动 可 引 致 应 评 税 利 润 。 当 评 定 由 采 购 与 代 理 活 动 产 生 的 利 润 时 , 本 局 会 继 续 一 贯 地 应 用 概 括 指 导 原 则 , 着 重 考 虑 有 效 因 由 及 不 理 会 先 前 发 生 或 附 带 的 事 项 。

 

问 (11)  :  
对 代 理 人 有 何 评 语 ?
      


答 (11)  :  

一 个 人 的 行 为 是 否 代 表 另 一 个 人 或 因 另 一 个 人 和 为 另 一 个 人 而 作 出 是 个 事 实 的 问 题 。 在 CIR v Datatronic Ltd [2009] 4 HKLRD 675 和 CIR v CG Lighting Ltd [2011] 2 HKLRD 763 的 个 案 中 , 上 诉 法 庭 裁 定 附 属 公 司 不 是 作 为 香 港 纳 税 人 的 代 理 人 在 内 地 从 事 生 产 。 在 Consco Trading Co Ltd v CIR [2004] 2 HKLRD 818 一 案 中 , 原 讼 法 庭 表 示 , 采 用 宏 观 证 据 , 当 中 包 括 安 排 融 资 、 支 付 原 料 及 加 工 费 、 安 排 收 取 买 家 的 货 款 及 订 立 合 约 前 的 谈 判 , 以 决 定 赚 取 利 润 的 活 动 是 在 香 港 进 行 是 正 确 的 , 尽 管 为 业 务 运 作 而 在 香 港 以 外 委 任 代 理 人 。

在 本 案 中 ,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认 为 该 些 海 外 采 购 关 联 公 司 是 利 丰 的 代 理 人 。 在 上 诉 法 庭 , 税 务 局 局 长 并 不 争 辩 该 些 采 购 关 联 公 司 的 活 动 与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并 不 相 关 。 税 务 局 局 长 的 论 点 是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和 原 讼 法 庭 没 有 考 虑 到 利 丰 在 香 港 按 照 产 生 总 佣 金 6 % 的 代 理 合 约 所 执 行 的 服 务 。

 

问 (12)  :  
在 香 港 的 采 购 与 代 理 活 动 会 引 致 应 课 利 得 税 的 利 润 吗 ?
      


答 (12)  :  

终 审 法 院 在 Ngai Lik Electronics Co Ltd v CIR [2009] 5 HKLRD 334 一 案 中 清 楚 地 表 示 , 在 香 港 的 采 购 与 代 理 活 动 可 引 致 应 评 税 利 润 。 专 长 于 搜 寻 供 应 商 并 因 该 服 务 而 收 取 佣 金 或 收 到 一 些 其 他 报 酬 的 公 司 会 有 可 能 被 征 收 香 港 的 利 得 税 。

上 诉 法 庭 在 两 宗 个 案 中 裁 定 有 关 利 润 不 是 源 自 香 港 , 这 是 常 提 及 的 事 实 。 然 而 , 这 两 宗 案 件 是 按 本 身 的 事 实 而 决 定 , 即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或 法 庭 接 纳 利 润 是 因 海 外 的 代 理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 在 Magna Industrial Co Ltd v Commissioner of Inland Revenue [1997] HKLRD 173 一 案 中 , 法 庭 裁 定 销 货 利 润 是 源 于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 因 为 销 货 是 透 过 独 立 承 包 商 的 网 络 在 海 外 达 成 。 在 本 案 中 , 法 庭 裁 定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有 证 据 作 出 利 丰 的 佣 金 是 透 过 海 外 采 购 关 联 公 司 进 行 采 购 与 代 理 活 动 而 产 生 的 结 论 。

 

问 (13)  :  
上 诉 法 庭 的 判 决 有 否 提 及 怎 样 处 理 供 应 链 管 理 业 务 的 利 得 税 ?
      


答 (13)  :  

上 诉 法 庭 在 判 决 中 对 处 理 利 丰 的 利 得 税 所 作 的 解 释 , 是 基 于 利 丰 作 为 佣 金 代 理 人 而 非 经 营 供 应 链 管 理 业 务 。 因 此 供 应 链 管 理 业 务 的 利 润 应 如 何 征 税 仍 依 照 上 述 有 关 采 购 与 代 理 活 动 的 课 税 原 则 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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