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孚会计专业从事香港公司注册,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深圳注册香港公司,注册离岸公司,如需注册香港公司,香港银行开户,咨询电话:021-68880235

专业注册香港公司,塞浦路斯银行开户,如需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请联系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 >

香 港 买 家 印 花 税

作者: 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注册离岸公司|上海注册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公司-香港友孚会计 咨询热线 4006-575-121 点击次数:1270【打印此页】  【关闭

香 港 买 家 印 花 税

* * * * * * * * * * * *    

   以 下 为 今 日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立 法 会 会 议 上 林 大 辉 议 员 的 提 问 和 署 理 运 输 及 房 屋 局 局 长 邱 诚 武 的 书 面 答 覆 :

问 题 :

   政 府 在 二○一二 年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宣 布 , 推 出 进 一 步 的 措 施 , 以 应 付 楼 市 过 热 的 情 况 , 当 中 包 含 引 入 买 家 印 花 税 , 所 有 购 入 住 宅 物 业 的 公 司 及 非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均 须 缴 付 相 当 於 楼 价 15% 的 税 款 。 政 府 曾 解 释 买 家 印 花 税 适 用 於 所 有 公 司 而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豁 免 , 原 因 是 难 以 堵 塞 通 过 股 权 转 让 进 行 物 业 交 易 以 规 避 该 税 项 的 漏 洞 。 然 而 , 有 法 律 界 人 士 建 议 , 当 局 可 豁 免 股 东 全 部 为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香 港 注 册 公 司 缴 付 买 家 印 花 税 , 条 件 是 有 关 公 司 的 所 有 股 东 作 出 法 定 声 明 , 确 认 他 们 持 有 其 名 下 股 份 的 全 数 实 益 权 益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则 须 负 上 刑 事 责 任) , 以 及 承 诺 在 有 关 公 司 获 得 豁 免 缴 交 买 家 印 花 税 后 的 若 干 年 内 , 不 会 作 出 任 何 股 份 转 让 , 否 则 转 让 人 及 承 让 人 须 即 时 补 缴 买 家 印 花 税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一) 政 府 会 否 考 虑 上 述 建 议 , 豁 免 合 资 格 的 香 港 注 册 公 司 缴 付 买 家 印 花 税 ; 如 会 , 详 情 为 何 ; 如 否 , 原 因 为 何 ;

(二) 鉴 於 政 府 曾 表 示 , 上 述 措 施 是 「 非 常 时 期 的 非 常 措 施 」 , 并 会 在 「 楼 市 供 应 平 衡 回 复 稳 定 」 之 后 考 虑 撤 销 , 政 府 有 否 具 体 准 则 用 以 评 估 楼 市 是 否 已 达 至 「 供 应 平 衡 回 复 稳 定 」 的 状 况 ; 如 有 , 详 情 为 何 ; 如 否 , 原 因 为 何 ;  

(三) 政 府 如 何 订 出 买 家 印 花 税 的 水 平 应 为 楼 价 的 15% ;

(四) 鉴 於 土 地 注 册 处 的 资 料 显 示 , 二○一二 年 首 10 个 月 的 住 宅 成 交 量 为 71 012 宗 , 政 府 有 否 评 估 买 家 印 花 税 对 住 宅 成 交 量 和 楼 价 的 影 响 ; 如 有 , 详 情 为 何 ; 如 否 , 原 因 为 何 ;

(五) 在 推 出 买 家 印 花 税 前 , 有 否 评 估 该 税 项 会 如 何 影 响 境 外 投 资 者 在 香 港 进 行 投 资 的 宗 数 ; 如 有 , 详 情 为 何 ; 如 否 , 原 因 为 何 ;

(六) 鉴 於 政 府 预 期 上 述 措 施 会 让 住 宅 物 业 市 场 可 「优 先 满 足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房 屋 需 要」 , 政 府 有 否 评 估 有 多 少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会 受 惠 於 买 家 印 花 税 的 实 施 而 购 得 住 宅 物 业 ; 如 有 , 详 情 为 何 ; 如 否 , 原 因 为 何 ;

(七) 政 府 有 否 考 虑 豁 免 慈 善 机 构 、 非 牟 利 团 体 和 公 营 机 构 在 购 入 住 宅 物 业 时 缴 交 买 家 印 花 税 ; 如 有 , 详 情 为 何 ; 如 否 , 原 因 为 何 ;

(八) 鉴 於 政 府 表 示 已 分 别 约 见 各 国 驻 港 领 事 、 香 港 律 师 会 、 香 港 地 产 建 设 商 会 、 地 产 代 理 监 管 局 、 地 产 代 理 业 界 和 本 地 及 外 国 的 商 会 等 , 向 它 们 简 介 新 措 施 , 政 府 已 会 见 的 人 士 的 名 单 及 会 见 日 期 为 何 ; 如 不 能 提 供 该 等 资 料 , 原 因 为 何 ; 该 等 人 士 有 否 就 对 政 府 实 施 买 家 印 花 税 表 示 支 持 ; 如 有 , 详 情 为 何 ; 如 否 , 原 因 为 何 ;

(九) 有 否 评 估 买 家 印 花 税 对 地 产 代 理 及 银 行 的 按 揭 部 门 员 工 的 就 业 和 收 入 情 况 造 成 的 影 响 ; 如 有 , 详 情 为 何 ; 如 否 , 原 因 为 何 ; 及

(十) 鉴 於 财 经 事 务 及 库 务 局 局 长 於 本 年 十 一 月 十 四 日 立 法 会 会 议 上 回 应 议 员 质 询 时 表 示 ,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金 管 局) 注 意 到 , 推 出 买 家 印 花 税 后 , 可 能 有 更 多 资 金 流 向 购 买 车 位 或 非 住 宅 物 业 , 所 以 金 管 局 会 「提 点」 银 行 , 银 行 亦 会 采 取 措 施 按 严 谨 的 按 揭 成 数 向 车 位 投 资 者 提 供 贷 款 , 从 而 减 低 整 体 宏 观 风 险 , 政 府 有 否 评 估 这 说 法 会 否 令 银 行 收 紧 住 宅 物 业 按 揭 贷 款 申 请 的 审 批 ; 如 有 , 详 情 为 何 ; 如 否 , 原 因 为 何 ?

答 覆 :

主 席 :

   就 林 大 辉 议 员 提 问 的 十 个 范 畴 , 我 现 综 合 回 覆 如 下 :

   财 政 司 司 长 於 二○一二 年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宣 布 引 入 「买 家 印 花 税」 。 「买 家 印 花 税」 适 用 於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以 外 的 任 何 人 士 获 取 的 住 宅 物 业 , 税 率 划 一 为 15% 。 在 厘 定 「 买 家 印 花 税 」 的 税 率 时 , 我 们 参 考 了 新 加 坡 及 澳 门 的 经 验 。 新 加 坡 自 二○一一 年 十 二 月 开 端 向 公 司 及 外 籍 人 士 就 住 宅 物 业 交 易 征 收 1 0 % 的 附 加 的 买 家 印 花 税 , 而 澳 门 亦 已 於 二○一二 年 十 月 底 通 过 法 例 , 就 住 宅 物 业 交 易 向 法 人 (即 公 司) 及 非 澳 门 居 民 附 加 的 征 收 10% 的 印 花 税 。 为 使 有 关 措 施 能 够 达 到 预 期 且 持 久 的 效 果 , 我 们 决 定 把 「买 家 印 花 税」 的 税 率 定 为 15% 。

   在 豁 免 方 面 , 我 们 大 体 会 参 照 「 附 加 的 印 花 税 」 现 时 的 豁 免 安 排 , 就 「买 家 印 花 税」 建 议 适 当 地 提 供 类 似 的 豁 免 , 例 如 馈 赠 予 於 《 税 务 条 例 》 (第 112 章) 第 88 条 下 获 豁 免 缴 税 的 慈 善 机 构 的 住 宅 物 业 应 可 获 得 豁 免 。 有 关 「买 家 印 花 税」 的 具 体 豁 免 建 议 , 我 们 会 在 修 订 《印 花 税 条 例》 的 法 案 中 述 明 。 我 们 计 划 於 二○一三 年 一 月 把 有 关 法 案 提 交 立 法 会 审 议 。 於 草 拟 有 关 法 案 时 , 政 府 会 参 考 已 收 到 的 意 见 , 包 含 於 为 相 关 持 分 者 简 介 有 关 新 措 施 所 举 行 的 会 议 中 收 到 的 意 见 。 有 关 会 议 的 日 期 载 於 附 件 。

   为 了 通 过 减 低 非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及 公 司 的 入 市 意 欲 , 以 达 到 於 住 宅 物 业 市 场 供 应 偏 紧 的 情 况 下 , 优 先 照 顾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房 屋 及 置 业 需 求 的 政 策 目 的 , 我 们 认 为 除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外 , 所 有 其 他 人 或 公 司 均 一 律 不 应 获 豁 免 缴 纳 「买 家 印 花 税」 。 在 法 律 上 , 「公 司」 是 一 实 体 , 独 立 於 其 股 东 。 一 直 以 来 , 在 香 港 的 法 律 框 架 集 之 下 , 我 们 只 会 区 分 本 地 成 立 的 公 司 或 境 外 成 立 的 公 司 , 而 不 会 按 公 司 的 股 东 是 否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作 为 分 野 。 再 者 , 除 了 上 述 政 策 和 法 律 上 的 考 虑 , 众 所 周 知 , 公 司 的 结 构 模 式 复 杂 且 多 样 化 , 除 了 不 同 形 式 的 股 份 转 让 外 , 亦 可 以 藉 发 行 新 股 以 改 变 公 司 的 控 股 权 , 从 而 达 致 不 同 的 操 控 目 的 。 纵 使 我 们 可 以 通 过 法 例 规 定 股 东 全 部 为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香 港 注 册 公 司 於 每 次 就 股 份 转 让 加 盖 印 花 时 作 出 股 权 变 动 及 公 司 股 东 身 分 的 申 报 , 以 防 止 藉 转 让 公 司 股 份 而 把 住 宅 物 业 权 益 转 移 至 非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但 由 於 发 行 新 股 无 须 缴 纳 印 花 税 , 因 此 , 提 问 中 建 议 的 申 报 制 度 亦 不 能 防 止 藉 发 行 新 股 以 转 移 住 宅 物 业 权 益 的 情 况 。 总 括 而 言 , 我 们 实 难 以 制 订 一 套 可 以 有 效 堵 塞 不 同 漏 洞 的 机 制 , 而 所 需 的 监 察 任 务 亦 极 度 繁 复 , 未 必 与 「 买 家 印 花 税 」 的 成 效 相 称 。

   我 们 明 白 「买 家 印 花 税」 可 能 难 免 会 对 部 分 人 士 造 成 不 便 , 但 作 为 负 责 任 的 政 府 , 我 们 必 须 从 大 局 出 发 , 致 力 维 护 社 会 民 生 和 金 融 稳 定 , 防 范 楼 市 泡 沫 风 险 危 害 整 体 市 民 大 众 的 福 祉 。 我 们 认 为 确 保 物 业 市 场 健 康 平 稳 发 展 符 合 整 体 社 会 最 大 利 益 。 事 实 上 , 正 如 财 政 司 司 长 於 其 网 志 所 言 , 楼 价 上 升 超 出 买 家 可 承 担 的 范 围 也 可 能 是 交 易 量 下 降 的 原 因 。 如 果 楼 价 有 所 回 落 , 成 交 量 也 许 会 有 所 增 加 , 对 地 产 代 理 或 其 他 相 关 行 业 的 生 计 可 能 有 正 面 的 影 响 。

   政 府 预 期 , 「买 家 印 花 税」 会 有 效 减 低 非 本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买 家 於 一 手 及 二 手 市 场 购 买 物 业 的 需 求 , 从 而 优 先 照 顾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买 家 , 并 在 全 球 资 金 过 盛 及 利 率 超 低 的 情 况 下 , 防 止 楼 市 进 一 步 炽 热 , 以 确 保 宏 观 经 济 及 金 融 体 系 的 稳 定 。 由 於 楼 市 受 众 多 因 素 所 影 响 , 我 们 不 可 能 量 化 「买 家 印 花 税」 的 实 质 影 响 及 成 果 , 包 含 其 对 外 来 投 资 的 影 响 。 事 实 上 , 外 来 投 资 亦 受 包 含 环 球 宏 观 经 济 前 景 、 金 融 市 场 的 发 展 及 投 资 者 的 风 险 胃 纳 等 多 个 因 素 影 响 。 这 些 因 素 在 不 同 时 间 均 有 相 当 的 不 确 定 性 。

   于 二○一二 年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推 出 的 新 一 轮 管 理 需 求 措 施 , 包 含 「买 家 印 花 税」 , 是 非 常 时 期 的 非 常 措 施 。 在 楼 市 供 求 平 衡 回 复 稳 定 之 后 , 我 们 会 考 虑 撤 销 这 些 措 施 。 我 们 会 继 续 密 切 监 察 楼 市 情 况 , 并 会 参 考 一 篮 子 的 指 针 , 包 含 楼 价 、 民 置 业 负 担 能 力 、 成 交 量 、 住 宅 供 应 、 按 揭 供 款 和 租 金 与 入 息 比 例 等 等 。

   就 按 揭 贷 款 业 务 而 言 ,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金 管 局)一 直 要 求 银 行 在 审 批 任 何 贷 款 , 包 含 车 位 按 揭 贷 款 时 , 采 取 审 慎 的 审 批 标 准 。 金 管 局 在 二○一二 年 九 月 十 四 日 推 出 第 五 轮 逆 周 期 按 揭 贷 款 审 慎 监 管 措 施 后 , 收 到 银 行 就 车 位 按 揭 具 体 操 作 细 则 的 搜 索 。 就 此 , 金 管 局 向 从 事 按 揭 贷 款 业 务 的 主 要 银 行 , 了 解 他 们 批 出 这 类 按 揭 的 标 准 。 金 管 局 留 意 到 现 时 承 造 车 位 按 揭 的 主 要 银 行 普 遍 已 经 采 用 审 慎 的 做 法 审 批 贷 款 申 请 , 例 如 按 揭 成 数 最 高 为 五 成 , 按 揭 贷 款 年 期 最 长 为 十 五 年 , 而 供 款 与 入 息 比 率 以 及 压 力 测 试 下 的 供 款 与 入 息 比 率 的 做 法 , 亦 与 住 宅 按 揭 贷 款 的 做 法 相 若 。 金 管 局 随 后 与 银 行 界 沟 通 , 要 求 他 们 审 视 现 行 的 做 法 , 并 采 取 措 施 , 以 确 保 他 们 审 批 车 位 按 揭 的 准 则 与 主 要 银 行 采 用 的 审 慎 做 法 一 致 。 由 於 大 部 分 银 行 承 造 车 位 按 揭 时 已 经 采 用 上 述 或 较 上 述 更 审 慎 的 做 法 , 金 管 局 认 为 有 关 要 求 不 会 对 银 行 审 批 按 揭 贷 款 造 成 影 响 。 金 管 局 会 通 过 对 银 行 的 持 续 监 管 , 监 察 银 行 有 否 采 用 一 贯 的 审 慎 准 则 审 批 按 揭 贷 款 , 包 含 车 位 贷 款 。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星 期 三)
香 港 时 间 14 时 55 分

专业注册香港公司,塞浦路斯银行开户,如需注册香港公司-塞浦路斯银行开户,请联系注册香港公司-上海注册香港公司

Share |
相关阅读